人類是有關係的生物,天生就被設計成生活在彼此密切的關係中。但由於這些關係,我們的生活似乎一直處於強加和談判的狀態。那麼你怎麼知道什麼時候為了保持和平而在關係中妥協,什麼時候堅持你的立場呢?
一旦我們受僱、簽署租約或申請抵押貸款,我們就有了我們需要遵守的某些規則和責任。醫生、教師、兒童保育中心、醫院、公共交通當局、地方議會和當地法律都指導著我們的行動。
因為我們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遵守社會規則的訓練,所以我們可能不會非常注意它們。但每次我們在熟食店買票、排隊等公共汽車或在工作中提出請假申請時,我們都是在屈服於強加給我們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我們遵守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和支持共同利益。
有些人的權利比其他人更重要嗎?
地球上的每個人都有一套基本人權,比如安全權。在社會和製度層面,這些權利可以通過規章制度來實現。例如,安全權可以通過立法、治安、培訓和自我負責來實現。
不過,在個人層面上,事情更加微妙,而且往往歸結為偏好。以一段浪漫的關係為例,其中一方凌亂,另一方整潔。凌亂的住戶可以聲稱他們有權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而整潔的伴侶無權阻止這一點。與此同時,整潔的伙伴可能會說他們有權擁有乾淨的房子。
但事實是,除非我們過著隱士的生活,生活在極權主義的政權中,或者生活在一個人享有所有權利的虐待關係中,否則我們每天都必須考慮我們是否有權將自己的偏好強加於人其他。這可能根本不是“權利”的問題。
權利與偏好與關係
與他人一起生活和工作是一種協商安排,並非一成不變。在一段關係的早期起作用的可能不會隨著它的進展而起作用。進行合租安排,您可能希望隨時有朋友過來。
你支付租金,所以你相信你有平等的權利分享房子裡的所有公共空間。但是,您也與您的室友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只停留在“我的權利與他們的權利”的層面上,那麼你就會一直專注於自己和你對他人擋路的憤慨。
如果你是一個喜歡不惜一切代價取勝的人,你可以無視他們的抗議並變得反對。這可能會危及你的人際關係——你不會被喜歡,甚至可能被要求離開。
您如何管理潛在損失?
確實,如果維持關係的唯一方法是不斷犧牲自己的需求、慾望和偏好,那是不行的。為建立良好關係而協商偏好確實是一種協商。
如果你認為你真的失去了一些遠低於你底線的東西,那麼這段關係可能無法承受。如果您將某事強加於他人,那麼您還應該考慮可能付出的代價。
如何在獲得你想要的東西和尊重你與他人的關係之間取得平衡
在生活中,我們不能總是得到我們想要的一切——我們的自由、選擇以及我們想要的所有關係。
在決定您的信念或價值觀是否值得堅持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 做真實的自己。 是否真的存在值得為之奮鬥的基本原則?它是什麼?確保這不僅僅是關於正確。
- 講道理。 如果您陷入憤慨、憤怒或恐懼,或者以“對與錯”的方式看待問題,那麼首先讓自己冷靜下來,並就您得出的結論的準確性和可信度尋求諮詢。
- 負責任。 您真的有權在這種特定情況下堅持或強加嗎?作為個人,做您想做的事情對他人有哪些潛在的負面影響或真正的風險?
- 為你的行為設定限制。 如果你想提出一個強有力的觀點,你如何在不侵犯其他權利的情況下做到這一點,比如他人獲得安全或受到體面對待的權利?你在意你對他人的影響嗎?
- 保持關係的價值。 從多個角度考慮你的推理路線。如果以犧牲別人為代價換取自己的喜好,值得嗎?
放眼大局
每天,我們都必須在關係妥協的背景下就我們的偏好、權利和自由做出決定。
有時,我們不會在每一個決定上都“獲勝”,但作為成年人,我們必須設法做到這一點。在其他時候,代價太大,我們會做出相應的選擇:離開一份工作、一段感情,甚至離開一個國家。但大多數時候我們湊合著做,我們不一定因此而變得次要。
最終,當我們生活在一個社區中時,偏好和權利會與人際關係保持平衡。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如果我們不惜一切代價堅持自己的喜好,那麼我們準備好在後果中失去什麼?
我們的社會地位?我們的喜好?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還是我們充分參與社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