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中的許多人來說,家庭暴力和虐待似乎是遙遠的概念,永遠不會發生在我們或我們認識和愛的人身上。但這些類型的虐待關係是陰險的,往往隱藏在眾目睽睽之下——而且對它們的誤解非常普遍,非常危險。
在澳大利亞,澳大利亞統計局的數據顯示, 四分之一的女性經歷過情感虐待 現任或前任合夥人;六分之一的女性從 15 歲起就遭受過伴侶的身體暴力;和 每 16 個男人中就有一個 曾遭受現任或前任同居伴侶的身體暴力或性暴力。
儘管親密伴侶之間的身體暴力和情感虐待非常普遍,但最近的調查結果顯示 2021 年全國社區對暴力侵害婦女行為的態度調查 顯示:
- 37% 的澳大利亞人認為,經歷監護權爭奪戰的女性通常會編造或誇大家庭暴力的說法,以便在案件中獲得優勢。
- 34% 認為,性侵犯指控通常被用作“報復男性”的一種方式。
- 10% 的人同意女性很容易離開虐待關係。
- 23% 的人認為,很多所謂的家庭暴力只是對日常壓力的自然反應。
這些有關的統計數據表明,相當多的人的知識和 對暴力侵害婦女行為的態度與 統計數據。
關於虐待關係的常見誤解——以及如何轉變我們的想法
家庭暴力 對受害者倖存者、他們的家人和更廣泛的社區造成極大的傷害。儘管澳大利亞人對家庭暴力和暴力侵害婦女行為的態度正在改善,但仍然存在大量錯誤信息和對婦女經歷的不信任。
我們來看看關於家庭暴力和關係中虐待的一些誤解——無論受害者或肇事者的性別如何。了解全貌以更好地理解家庭暴力很重要。
誤解 #1:“我們不應該捲入他人的關係問題中。”
事實:大多數關係問題可以而且應該由夫妻自己解決——有時在合格的關係顧問的幫助下——但是,當涉及到虐待關係時,管好自己的事可能是危險的。
家庭暴力是一種犯罪行為,應該受到高度重視。
誤解 #2:“如果有那麼糟糕,他們現在早就離開了他們的伴侶。”
事實:選擇與虐待伴侶分開可能是受害者倖存者生活中最艱難的決定之一。大多數人不希望關係本身結束——他們只是希望暴力停止。
他們可能會害怕離開並擔心離開時會發生什麼。當涉及兒童時,這可能更具挑戰性,因為分離時間通常是受害者和兒童最容易受到傷害的時間。
這些因素意味著,平均而言, 受害人需要七次嘗試才能擺脫家庭暴力.結束虐待關係並不像離開那麼容易。
誤解 #3:“他們一定是自己惹的禍。”
事實:有一種有害的說法是,虐待的受害者倖存者“激怒”施虐者使用暴力和脅迫。
的確,所有夫妻都會爭論——如果表達得當,一定程度的關係衝突可能是健康的——但使用反复、蓄意和暴力的策略來控制和控制你的伴侶,包括身體和情感上的虐待,是不可接受的,並且不可原諒,更不用說違法了。
誤解 #4:“如果他們需要我的幫助,他們現在早就提出要求了。”
事實:出於多種不同的原因,受害者可以對他們的親密朋友和家人保密他們的虐待行為。他們可能會感到羞愧和尷尬,擔心自己不會被相信(有時是出於充分的理由),或者覺得其他人不會理解他們的處境。分享他們虐待關係的細節也可能使此人及其家人處於潛在的危險境地。
這些複雜的因素都不意味著虐待應該被受害者倖存者容忍——或者被其他人忽視。
誤解 #5:“他看起來是個非常好的人;我認為他做不到。”
事實:“你永遠不知道關起門來會發生什麼”這句話在虐待關係中聽起來非常真實。
經常使用暴力和虐待的人有時會巧妙地打造迷人而討人喜歡的外表,使他們能夠掩蓋或證明自己的行為是正當的。朋友和家人很難接受一個看起來彬彬有禮、和藹可親的人竟然會做出這樣的行為。
事實上,這個“好人”可能是他們的伴侶最初愛上的人——看到這些特徵在虐待之外閃耀,會讓受害者-倖存者更難離開。
人是多面的,我們會調整自己的個性以適應不同的人和情況;不能僅僅因為你沒有看到某人危險或虐待的一面,就認為它不存在。
誤解 #6:“但他們看起來很相愛。”
事實:虐待關係通常並不總是暴力——就像所有的關係一樣,他們可以有自己的“美好時光”。
家庭暴力通常遵循一個週期或模式 – 經歷緊張階段、虐待階段和悔恨階段。在悔恨或“蜜月”階段,施虐者常常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極大的羞恥和內疚。在過渡到“平靜”階段之前,他們可能會連連道歉、承諾改變並用愛和禮物來澆灌他們的伴侶,在此階段關係感覺相對穩定和正常。
從表面上看,這會造成夫妻關係完美的錯覺。在他們的關係中,可以理解的是,許多受害者希望相信他們的虐待伴侶能夠而且將會改變他們的方式。